巴基斯坦国家银行(央行)1月2日晚发表声明,批准贸易商在与中国的双边贸易中使用人民币作为结算货币,并表示此举将促进双边贸易增长,符合中巴两国长远利益。巴央行声明表示,巴中两国的公共和私营企业在双边贸易和投资活动中可以自由选择使用人民币,巴基斯坦国家银行已经制定了相关法规以促进人民币在贸易和投资中的使用。
巴基斯坦统计数据显示,巴基斯坦从中国的进口额从去年的121.1亿美元跃升至141.3亿美元,其出口额从15亿美元增至17亿美元;巴基斯坦与中国的双边贸易逆差则从2012/13年度的40亿美元扩大到2016/17财年的120亿美元。有经济学家表示,在双边贸易中以人民币作为结算货币将减轻中国的外汇储备负担。
来源:第一财经APP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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