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贴错水果产地 超市判赔十倍

近日,一位消费者在超市购买了越南产的百香果和干尧榴莲,之后却发现我国不允许从越南进口这两种水果,于是将超市告上法庭,要求十倍赔偿。庭审中,超市称涉案水果均从泰国进口,系销售时贴错了产地标注。近日,通州法院开庭审结了此案,判决支持了张先生的诉讼请求,超市十倍赔偿,张先生最终获赔5700余元。

来源:北京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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