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度尼西亚政府正在计划修改农业部关于“关于进口商义务的农产品进口建议”第11条的规定,新增了要求大蒜进口商种植蔬菜的规定。
在修订草案中,农业部要求大蒜进口商种植进口配额中5%的产品,以减少每年约45万吨的大蒜进口。政府希望以新措施使今后能够建立一个大蒜自给自足的计划。
针对该计划,印度尼西亚大蒜企业家协会(APBPI)主席Piko Nyoto Setiadi先生呼吁农业部在执行新规定之前为此拨款一至两年,以寻找可种植大蒜的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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