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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脱维亚批准降低传统国内农产品的增值税

从2018年1月1日起,降低后的税率将适用于拉脱维亚传统的蔬菜、水果和浆果。有关增值税法修订相应的修正案,在最后审阅之前,在议会预算和财政(税)委员会会议上被批准。

在委员会会议之前,已经有许多建议被提出,以减少其他食品和部门的增值税,但代表们不支持任何倡议。降低后的增值税率适用于水洗、去皮、切割和包装的蔬菜、水果和浆果,但不适用于冷冻、盐渍或干制的蔬菜。

5%的增值税税率计划将被引入,以减少影子经济的规模,提高公司在合法市场上经营的竞争力,减少蔬菜、水果和浆果的价格,从而促进消费。

适用于拉脱维亚蔬菜、水果和浆果的降低后的税率从2018年1月1日起实行,有效期为三年。目前,适用的标准增值税率仍为21%。

一些水果从中受益:浆果、梨、李子、草莓、覆盆子、黑莓、黑和红酸栗、醋栗、蓝莓、蔓越橘、接骨木果。

至于蔬菜,新的增值税税率将适用于拉脱维亚土豆、洋葱、大蒜、韭菜、卷心菜、花椰菜、生菜、菊苣、胡萝卜、白萝卜、耶路撒冷朝鲜蓟、萝卜、香菜、甜菜、黄瓜、豌豆、豆类和其他菜类、芹菜、菠菜、大黄、西葫芦、南瓜、茴香,以及罗勒、莳萝、薄荷、香菜等草本植物。

来源: delfi.l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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