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Apple品牌授权商Pink Lady America在与其他水果组织的商标纠纷中经历了败诉。 总法院于10月15日作出了这个决定。
2013年,Pink Lady America申请注册“Wild Pink”作为蔬菜,水果调味品和新鲜水果的29,30和31类商标。 Apple和Pear Australia是代表澳大利亚苹果和梨种植者的行业机构,而Star Fruits Diffusion是一家管理水果公司许可证和品牌的组织,包括Pink Lady品牌,它则反对该申请。
他们依靠早先注册的比荷卢经济联盟,德国,英国,法国和欧盟的“Pink Lady”这个词以及反对派的象征性标记。 2014年,反对派拒绝了上诉,第四届上诉委员会也确认了2017年的裁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