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兹别克斯坦植物检疫局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签署了乌兹别克斯坦出口柠檬植物检疫要求和控制议定书。
乌兹别克柠檬将根据《国际检疫和植物保护公约》的规范以及中国食品安全立法的规定出口中国。不遵守要求可能导致货物从中国边境检查站退回或销毁。乌兹别克斯坦目前向印度、缅甸、加纳和日本出口柠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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