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1日,海关总署发布公告称即日起允许符合相关要求的伊朗鲜食柑橘进口, 这是伊朗新鲜水果首次被获准出口中国。
此次,被获准出口至中国的埃及水果是橙(Citrus sinensis)、桔(Citrus reticulata)和甜柠檬(Citrus limetta)。
公告表明,输华柑橘果园、包装厂和冷处理设施须经伊朗伊斯兰共和国农业部(以下简称“MJA”)审核备案,并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以下简称“GACC”)和MJA共同批准注册。注册信息须包括名称、地址及标识代码。注册名单应在每年出口季节前,由MJA向GACC提供,GACC将在官方网站公布注册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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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海关总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