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8年8月1日起,中国海关当局将在海关申报时接受电子文件(eDocs),并且不再需要纸质文件作为清关的严格先决条件。该决定旨在促进对外贸易,提高港口通关效率。
也就是说,如果国内外相关主管部门或机构签发的文件可以用于在线验证或互联网访问,那么只需要文件号或扫描上传,就能通过电子文档的数据来进行清关。
该公告还补充说,为了合法接受eDocs的清关,需要满足某些要求。具体而言,“如果未实施网络验证且无法查询网页,则需要扫描副本。”
到目前为止,中国海关要求提供源自在线平台的相关贸易文件的纸张输出。这一决定有望加速eDocs在中国的发展,并为与中国有贸易的用户大大提升效率。
来源: Safety4Se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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