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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生鲜食用农产品》 于4月1日起开始实施

《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生鲜食用农产品》(GB43284-2023)强制性国家标准自2023年9月发布以来,已经过6个月过渡期,于2024年4月1日起正式实施。

该强制性国家标准的发布将为强化商品过度包装全链条治理、引导生鲜食用农产品生产经营企业适度合理包装、规范市场监管提供执法依据和基础支撑。

标准明确了蔬菜(含食用菌)、水果、畜禽肉、水产品和蛋等五大类生鲜食用农产品是否过度包装的技术指标和判定方法。

主要技术指标包括三方面:

1. 针对不同类别和不同销售包装重量的生鲜食用农产品设置了10%-25%包装空隙率上限。

2. 规定蔬菜(包含食用菌)和蛋不超过3层包装,水果、畜禽肉、水产品不超过4层包装。

3. 明确生鲜食用农产品包装成本与销售价格的比率不超过20%,对销售价格在100元以上的草莓、樱桃、杨梅、枇杷、畜禽肉、水产品和蛋加严至不超过15%。

点击此处查看完整内容。

来源:上海国际水果展

发布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