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ert de Vries在2016年9月20日的MFC活动期间进行演讲。其他演讲者和公司也出席了活动。 点击此处查看照片集。
欺骗不一定是欺诈
消费者在许多情况下是无辜的。“欺骗是最小的欺诈形式,它与虚假营销没有太大区别。卖家总是空话连篇以吸引人的信任和使产品更具吸引力。”De Vries解释说。就像家庭购物频道上称:每天只需运动五分钟就能保证在两周内练出六块腹肌。这些承诺虽然是空的,但这不意味着它是欺诈行为。“食品欺诈是为了实现经济利益故意操纵食品,因此食品的完整性和真实性出现了问题。”
食品欺诈有多种形式。一种产品可以跟另一种劣质产品混合,或由其替换或稀释,还可以向产品添加改变其特性的东西。生产者可以“搭便车”使用他们不该标有的标签:非有机产品伪装成有机产品。通过某些生产方法,欺诈可相当容易地模仿出其他产品的特性,这取决于不同产品。此外,伪造文件也经常出现:对产品的原产地进行不正确标注,或错误地更改最佳使用日期。
食物对欺诈很敏感
“食品欺诈比毒品走私出现得更多。”De Vries说,“藏红花等产品每公斤要价8000欧元,在香料瓶中以粉末出售。有经验的食品专家可以识别藏红花的真假。你只需用另一种物质替代10%的藏红花便可获得800欧元的利润,这比可卡因更有利可图,因为被抓的机会要小得多,犯罪的风险要小得多。走私可卡因会被抓会进监狱,但如果因为销售假藏红花被抓最多只被罚款。这是一个简单的赚钱方式,不必担心重罚,因此食品欺骗的动机很大。藏红花只是一个利基市场,因此橄榄油、鱼和鱼制品、牛奶和牛奶制品、肉类和肉制品、坚果和种子等产品的大规模食品欺诈行为令人不安。
因为食品欺诈的可能性是无限的,荷兰食品和消费品安全局通常不知去哪里寻找这些欺诈行为。此外,并不总有找出产品是否被动过手脚的方式。为此,当局必须以犯罪分子的方式思考,制定一个周密的计划来证明欺诈行为的实际存在。这说起来容易做起来,而且往往只能用追溯效果来做到这一点。 De Vries说:“有人进行食品欺诈可能是因为遇到了机会(机会发现者),他也可能积极地寻找机会(机会寻求者),或者可能成为犯罪网络(黑手党)的一员。尝试理解犯罪者心理,这样不断地玩着猫鼠游戏,而罪犯则继续寻找无法检测的欺诈行为。”
警告
“食品欺诈是一种可能造成致命后果的犯罪行为。”De Vries警告称,“每个消费者都能体验到这些后果。例如,在过去,白葡萄酒用防冻剂和甲醇稀释——这是一种毒药,欧洲多人因此死亡,一些人因此失明。最近的一个例子是在中国牛奶中加入氮气,最终进入婴儿奶粉,导致婴儿肾衰竭,即所谓的三聚氰胺丑闻。当心:食品欺诈是一个价值十亿美元的业务,估计将在全球范围达到所有产品的10%。它并不总是偷偷地动手脚,很多时候是白领犯罪,每个公司都可能经历到:一个部门里只需有一个希望快速上手、不择手段实现这一目标的买家。”
Gert de Vri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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